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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林设立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基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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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王雄 贺引忠 来源: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:2010年5月18日上午9点35分

  榆林着眼于党员队伍中的“弱势群体”,设立了“榆林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基金”。

  基金将采取“财政支持、党费补助、党员捐赠、社会资助”等办法多渠道筹集,并维持在500万元左右规模的基准数。

  基金帮扶对象为:年人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,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社区居民党员;党龄在50年以上,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困难党员;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党委授予的“优秀共产党员”或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称号的困难党员;连续担任村(居)党(总支)支部书记10年以上或累计担任村(居)干部20年以上的离任退职困难党员;本人或家庭遭遇重病、重大灾难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党员;党员个人创业,有好项目、有条件发展,但缺乏发展资金的困难党员等。

  帮扶基金主要用于发展党内慰问活动,给予生活困难党员一定的救济、救助、技能培训和生产扶持等。市委组织部专门成立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基金领导小组,负责决定、协调和解决帮扶基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项。帮扶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依法进行会计核算,并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;帮助基金在实施的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申报、审核、公示、拨付和发放等程序进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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